操纵过时材料生产婴儿润肤霜 怡嘉打扮品公司被罚115万余元
2022-07-19 126

  )增稠剂已过期数月,漳州怡嘉化妆品有限公司仍用其坐蓐植护婴儿润肤霜。7月12日,福修省药监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更正,并没收过时材料、没收召回69841瓶涉案产品,罚没款推算1163544.9元。

  2022年3月17日,福建省药监局对漳州怡嘉装扮品有限公司举行监督查验。在该公司材料堆栈内查见材料“高分子柔肤&滑肤增稠剂W-9A”(批号:20201013C)高出行使限期仍放在关格资料区,该公司涉嫌应用超过操纵刻期的原料临盆扮装品。为进一步查明究竟,该局依法对事主备案考核。经查,上述原料自2021年10月12日过时后,该公司利用其生产植护婴儿润肤霜73492瓶(规格:50g/瓶,批号:YCBM06A、YCBL19A、YCBK29A、YCBK29B、YCBM29A),已完全出售,货值共计77313.6元。3月19日至3月29日,漳州怡嘉打扮品有限公司召回涉案产品69841瓶,实际发售3651瓶,犯科所得3840.9元。

  6月21日,福筑省药监局将行政照料告知书直接送达漳州怡嘉化装品有限公司,并见告其具有阐明、申辩并前提举行听证的权利。该公司在刻期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分辩,未申请听证。

  福筑省药监局感应,漳州怡嘉化装品有限公司行使过期资料“高分子柔肤&滑肤增稠剂W-9A”临蓐闲居化妆品植护婴儿润肤霜,属于违反《化装品看守管束规定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矩的动作。7月12日,该局根据《行政处理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、《装扮品监督管制正派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法则,决计责令该公司修正并照料如下:没收过期材料“高分子柔肤&滑肤增稠剂W-9A”43.07kg;没收召回的69841瓶涉案产品;没收该公司犯法所得3840.9元、并处货值15倍罚款1159704元,罚没款计算共1163544.9元。